发布时间:2010/07/14
新建小区热量表要全部进行首检
本报讯(记者 郑亚丛 通讯员 尹克强)昨日,记者从全省供热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会上获悉, 我省将推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今年热量表的安装量将近20万块。而从即日起,河北省质监局将对这些热量表的制造、经销和使用实施全程计量监督检查,要求新建小区的热量表要全部进行首检。
目前,冬季供热采暖通常以面积计价收费,市民无论是否居住、温度是否达标都是实行同样的收费,造成资源的浪费。今年,我省将推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在年底前,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要完成2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石家庄市300万平方米。同时,在年底前,在所有大型公关建筑入口处加装热量总表和调控装置,实行按照热量计价收费。十二五期间,大型公关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0—2011年采暖季,所有新竣工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按照这个数字计算,今年,全省热量表的安装量将近20万块。从即日起到8月底,河北省质监局将对全省热量表启动专项监督检查。
据河北省质监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监督检查,将在制造环节,重点检查热量表制造企业是否按照批准的型式组织生产,是否持续保证与制造许可相适应的生产条件。要求全省热量表制造企业加强热量表产品出厂检验工作,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和计量性能合格;在经销环节,对销售无证或不合格热量表的企业或个人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强化进口热量表的型式批准和销售前计量检定,并加强对热量表修理企业的计量监管;在使用环节,加强对热量表安装使用前首次强制计量检定的监督管理,对未经首次检定及首次检定不合格的热量表,不得安装和使用。
住宅小区安装的热量表在安装前应该进行首次强制检定,对未经首次检定及首次检定不合格的热量表,不得安装和使用,对后续检定不合格并不能再满足使用要求的热量表,供热单位应及时调换。从目前来看,新建小区未对热能表进行送检,有的理解为“抽检”,只对部分进行了计量检定,很难保证分户计量的公平公正,也可能让居民的取暖费交得不明不白,为此,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用户,要注意检查安装的热量表上是否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CMC标识和质监部门的计量检定标识,只有两者齐全的热量表才是合法有效的。
另外,河北省质监局还要求供热单位应负责热量表的选型、购置、维护和管理,采购并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热量表,用于热费结算的热量表应当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并通过安装前的首次检定。供热单位还应负责供热计量器具的检定申请、调换等日常维护工作,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实行专责管理,确保热量表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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