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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区将推行居民用水阶梯式计量制度

发布时间:2010/08/05

    高明区调整自来水价格,以及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初步方案,昨天(4日)公布。根据方案,水价平均升幅最少24.51%,而居民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超出部分最高每立方米2.52元。听证会将于这个月19日举行。
    这次公布的水价调整方案有二个:
    方案一拟调整平均价格为每立方米1.585元,平均升幅24.51%。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拟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03元调整为1.26元;工业用水拟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32元调整为1.65元。
    方案二拟调整平均水价为每立方米1.635元,平均升幅28.44%。其中,居民用水拟调至每立方米1.31元,工业用水拟调至每立方米1.7元。
    另外公布的居民用水实施阶梯式水价听证方案,分三级计量:
    4人及以下,以户为单位的居民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以内的,每立方米1.26元,26至35立方米部分,每立方米1.89元,35立方米以上部分每立方米2.52元。
    每户人口5人及以上的用户和总表计量集体宿舍用户的用水量,每人每月7立方米以内部分,每立方水价1.26元,7至10立方米部分,每立方水价1.89元,10立方米以上部分,每立方水价2.52元。
    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局务委员彭伟雄表示,居民用水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是希望通过价格杠杆来保护水资源。
    目前,参加本月19日听证会的25名代表已经确定,当中包括部门机关、消费者、专家、利益相关方和经营企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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