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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城中心区居民用水拟每吨涨0.35元

发布时间:2010/08/30

    本报讯 (记者徐焕棠 通讯员梁志明 吴育波)前日上午,博罗县县城区域水价调整听证会举行。根据听证方案,博罗县城中心区居民用水价格拟从1.35元/吨涨至1.70元/吨;中心区以外的县城区域居民(罗阳义和片区、鸡麻地等)从1.11元/吨涨至1.70元/吨,免收低保户每户每月6吨生活用水水费。
    本次听证会设人大代表、职能部门代表、消费人员代表共21名听证会参加人,实到19人。19名听证会参加人都赞同涨价及实行阶梯式水价方案。博罗县物价局表示,听证代表若有意见,还可通过书面方式提交,涨价方案将要通过政府与人大的会议审议讨论。
原因
    水厂几年来处于亏损状态
    博罗县物价局商品价格股股长许志勇说,物价局对于调整水价的主要理由是,博罗县供水发展总公司和罗阳自来水有限公司在2007年至2009年间处于亏损状态。博罗县城中心区域自来水价格从2002年12月份起执行至今,罗阳义和片区等地的自来水价格从2003年6月份起执行至今,而供水成本逐年增加。
例如,博罗县供水发展总公司为配合县城市政建设,2009年投入1500万元用于供水管网改迁。今年投资近2000万迁吸水口。罗阳自来水有限公司配合沿江公路改造等更新部分管道。
    还有,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发布的有关规定,水资源费上调0.1元/吨。博罗县供水发展总公司每年增水资源费180多万元,罗阳自来水有限公司每年增水资源费36万元。
    再者,按照国家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自来水表平均4年更换一次。博罗县供水发展总公司平均每年更换水表费用96.5万元,罗阳自来水有限公司每年更换水表费用24.8万元。
    除了增加药剂费、电费等费用外,博罗县供水发展总公司人工支出一年需增加72万元,罗阳自来水有限公司人工支出一年需增加6万元。
    措施
    低保户每月免收6吨生活用水费
    为实现同城同价,对中间层实行趸售价格,趸售价格在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扣减10%(如小区未抄表到户,水厂扣减小区总水表10%的水费给物业,填补总水表与业主水表总和的差额)。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和政府认定的高污染企业实行惩罚性水价,加价20%。对政府的重点扶持行业或项目,实行鼓励性水价政策。免收低保户每户每月6吨的生活用水水费。罗阳义和片区等地水价较低,为减轻自来水价格调整对各方面的影响,罗阳义和片区等地水价调整分两步实施。
    影响
    养猪户每月多支出7000元
    许志勇介绍,若按调价方案,博罗县城中心区区域居民用户水费每年增加83.94元;工业水费增加79万元,商业水费增加5万元,行政水费增加55万元,特种行业水费增加17万元,公用事业水费增加2.9万元。
    罗阳义和片区等地居民用户水费每年增加141.49元,工业水费分别增加129万元、114万元,商业水费分别增加10万元、82万元,行政水费分别增加8.8万元、23.9万元,特种行业水费和公用事业水费几乎没有影响。
    博罗县城居民陈振清告诉记者,他一家每月用水量20吨左右,调整价格后,一年增加的水费不到100元,影响不大。但是,在义和片区养猪的钟先生则比较头痛,养殖场的用水属于工业用水,现在他每月支出水费1.3万元。如果调整水价,他每月要多支出7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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