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9/01
由10名消费者和5名旁听者参加的安徽省合肥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在经过一系列公示期之后8月23日如期召开。3个小时的听证会基本上是“你说你的,我讲我的”,对于消费者提出的成本到底是多少等问题,经营方没有回答。
对于涨价的理由,合肥市物价局列了两类,一是原水涨价。目前合肥市水源董铺水库和大房郢水库自产水量占总供水量比例不断下降,为此合肥市每年需要从淠史杭总渠购买原水,原水成本每立方米增加0.09元。二是供水集团费用增加,由于集团的管网折旧、电费上调等,成本实际涨了0.31元每立方米。
虽然供水集团强调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但参会代表们对水价上涨有强烈抵触情绪,原因之一是供水企业的合理成本识别困难,成本的不透明使得涨价的理由难以服众。“关于这次居民用水价格调整,我不同意。”消费者代表、安徽省行政学院老师殷明举着“成本监审结论”在听证会上明确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他认为,一是在整个成本监审结论中,没有将居民用水、工业用水、事业单位用水和特殊用水区分罗列,消防用水、绿化用水等公益性用水都放在供水总量中分摊。二是2009年的供水集团总成本为37855.19万元,期间成本11369.89万元,占到了30%,这么大一项干了什么没有列出。对这些疑问,经营方人员没有正面回答。
水厂建设、供水管网建设和维护成本是否该计入水价上涨部分,是争议焦点之一。
“这些基础设施的投资与城市建设有关系,不管这些建设资金的筹集从何而来,都不应该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殷明说。
而这一点恰恰又是供水企业合理成本认定和涨价的依据。
对此,供水集团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政府在供水这个公共服务上责任缺失,自来水公司实际上承担了不少本该由财政支出的费用,承担了骂名。比如管网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应由财政投资建设和维护,而不应由企业支出。
听证会另一个争议焦点集中在阶梯水价的梯度和标准方面。
按合肥市物价局公布的初步方案,合肥市将实行“阶梯式水价”。即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按1∶1.5∶2的级差,拟定阶梯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12吨含12吨,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12吨以上,20吨以下含20吨,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20吨以上。初步核定的第一级水量基本水价由1.24元/吨调为1.44元/吨含水利工程水价0.35元/吨,下同,到户价格为2.35元/吨;第二级基本水价1.86元/吨,到户价格为2.77元/吨;第三级基本水价2.88元/吨,到户价格为3.79元/吨。对水表没有出户的用户,价格调整将分三年到位,逐年递增。
“第一级基础水量每户12吨,三口之家可以,若人口再多就不行,我认为第一级应该提高到20吨,此外,天气因素也应考虑,冬季够用夏季肯定不够用。”消费者代表王树征说。
消费者代表方针建议,结合收入水平,以及家庭人员的组成情况,对一级水量基数适当提高,同时调高第二级和第三级,尤其是第三级水量,以体现节约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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