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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下月起上调自来水价格

发布时间:2010/10/26

    从11月起,绍兴县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都将上调每吨0.2元。
目前,绍兴县自来水第一级水量为每户20吨,到户价格每吨2.20元;第二级为21~30吨,到户价格每吨3.20元;第三级为31吨以上,到户价格每吨4.20元。其中城区四街道包含了污水处理费每吨0.20元,而其它镇街则以按每级2元、3元和4元每吨的居民用水价格征收。根据初步方案,从下个月起,绍兴县小舜江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将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上调0.20元左右,而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除城区四个街道由原来的每立方米0.20元上调到0.40元之外,其余13个镇(不含王坛、稽东)的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则一律按每立方米0.20元开始征收。
    根据调查统计,去年绍兴县一户一表居民平均每月用水5.6吨,调价后将年增加支出26.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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