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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探访热计量收费小区 热费收取按“量”算钱

发布时间:2010/11/05

  东北网11月5日讯 远大都市绿洲小区3600户居民或许从来没有想过,在哈尔滨供热历史上,这里将成为“里程碑”。他们今冬供热期的热计量数据,将成为哈尔滨市今后推广热计量的重要参考数据。

  当用热可以像水、电、煤气一样,“用多少热、交多少钱”,市民和热企都将受益,而市民最关心的是“费用和温度”,这就考验热计量收费政策和计量技术。这样一个全市的热计量收费样板究竟什么样?整个过程是否顺利?记者对该小区进行了探访。

  1调整室温有1至2小时延迟

  记者昨天在远大都市绿洲小区19栋1单元101室胡先生家看到了室温遥控器,遥控器上有两个温度显示:室内温度21.9℃和设定温度22℃。这个遥控器成为热计量收费中关键的一环,市民根据它设定室温,按照厂家理论数据可以在30米范围内遥控供热,最高25℃,最低12℃。

  胡先生告诉记者,白天上班前他会将温度设到12℃,白天有阳光的时候家里温度可以达到15℃左右。下班后将室温调整为20℃,室内温度达到设置温度需要1至2个小时不等。

  超然物业公司技术人员告诉记者,1至2个小时的延迟是正常范围,因为室内温度升高和降低都需要一个过程。

  2三种计量表居民认可一种

  热费计量表也是热计量收费的关键,在胡先生家单元楼道,记者看到了作为热计量最关键的装置“室温通断性控制器”,可以根据市民遥控调节进入室内热网管线中的热水,在达到居民设定的温度后自动断水。每半个小时控制器检测室内温度,进行温度调节,其作用相当于水表或电表。超然物业公司董事长孙福连介绍,远大都市绿洲目前有3种热计量表,时间通断法、温度分摊法和热流计算法。一位技术人员表示,目前比较被认可的是带有遥控装置的时间通断法计量表,另外两种方式虽然也能进行热计量流量计算,但市民不能遥控室温。

  3两部制收费供热期后结算

  记者看到市物价局和市供热办对远大都市绿洲小区收费的文件规定了两部制收费:基础热价和计量热价。热用户按使用面积预交热费,供热期结束后供热单位与热用户进行热费结算。计量热费超出使用面积热费标准(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0.35元)的,按照使用面积收费;热计量收费低于使用面积热费标准,结余部分退还给热用户。

  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说,实行基础热价后“停热”现象将消失,市民只需将温度调到最低,缴纳基础热价,就可以自行选择。

  4少退多不补办法不利节能?

  一位远大都市绿洲小区居民表示,如果自己做到了节能,节省的热费是由供热企业测算的,热费计量表虽然和电表、水表等功能相似,但影响供热的因素相对复杂,上个年度居民节余热费退还时就与企业发生了矛盾。居民还担心自家温度受到邻居节能影响,假设周边邻居都调到12℃,热是能传导的,自家花钱买的热,岂不是要被邻居“蹭”走?

  超然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民节能省下的钱退还市民,鼓励了部分市民节能。但是“上不封顶”的政策使市民热费超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0.35元后,无论多用了多少热,都按照这个标准收取,企业担心市民最大幅度用热,这样将无法达到节能的目的。

  5问题仍存在期待完善政策

  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热计量在哈尔滨市还属于新生事物,在实行过程中还将遇到各种问题,即使在天津、北京、长春等热计量走在前面的城市,也有问题还在研究解决中。例如,在享受同等室温的前提下,由于冷山墙、顶层等户型耗热较多,热表读数必然要高,供热部门需根据居民家的面积、是否顶层、测量表累计热量读数等因素测算居民应缴纳的热费。

  用户消费观念不成熟也是供热体制改革面临的一大障碍。有关部门应摸索热商品本身的特征和供热、用热市场规律,出台配套政策。

  热计量收费标准

  普通居民住宅基础热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9.37元;计量热价:每百万千焦39.14元。

  节能居民住宅基础热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6.54元;计量热价:每百万千焦44.41元。

  普通非居民住宅基础热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1.36元;计量热价:每百万千焦43.16元。

  节能非居民住宅基础热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8.24元;计量热价:每百万千焦48.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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