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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滋润民心

发布时间:2010/12/30

 

    见到烈山区南庄村的周茂过老人时,他正用自家的自来水浇院子里的菜地,高兴地神情溢于言表。“过去,不要说是浇地,就是吃水也要跑到几里以外的地方去挑,二三十米深的水井,光一根浸了水的井绳就足有十八斤。现在好了,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家家都装上了水龙头,吃上了自来水……”,目前,像周茂过老人一样,全市40.54万人的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得到解决。
    经国家、省有关部门核定,我市农村饮水不安全总人数为41.8万人,2006年底,我市已解决了1.2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为推进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解 决,从2007年起,我市把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那日民生工程,计划从2007---2010年,用4年时间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解决全市剩余的 40.54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几年来,我市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试点优先、特困优先、民办公助、分级负责”的总体原则,统筹安排推进实施。 2007年、2008年、2009年计划每年解决10万人、2010年解决10.54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至目前,全市累计投资17831万元,建设了109处农村自来水工程,全部解决了40.54万人的饮水问题。
    在建设管理上,我市严格按照“六统一”、“六制”等管理模式,即统一采用标准水表池,统一水龙头、水表等配件,统一采取防冻措施,统一采购安装消毒设备, 统一设立管道沿途标识,统一印制工程移交证书。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等“六项制度”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模式。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组建项目法人,明确建后管理主体,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技术责任制。
    建立有偿供水制度,形成以水养水新机制,规范水费收缴,定期向群众公布水价、水量、水质、水费收支等情况。为保障农饮水正常运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农饮水电价问题,并作重要批示,从2009年6月1日起,全市所有农村饮水工程全部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防止因电价过高造成部分地方群众停止使用安全用水设施。目前。一县三区109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良好,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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