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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漫漫节水路

发布时间:2011/01/07

    对于一座严重缺水的城市来说,节约用水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昆明早在1982年就成立了节水管理机构,全面开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自1996年国家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的通知》、正式启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活动以来,昆明市就围绕《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和要求,以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为目标,全面、扎实、深入地开展城市节水工作。28年来,昆明累计节水达到了近5亿吨,这些节约出来的水相当于三分之一个滇池的水量,够昆明人喝上600天。
  创建节水型城市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昆明位于滇池流域,地处长江、珠江、红河流域分水岭地带,境内无大江、大河过境,仅靠大气循环降水,通过地表径流汇集到湖泊和库塘作为城市生活和生产水源。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300立方米,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严重,成为制约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对于这样一座典型的资源型和水质型缺水城市来说,节水显得尤为重要。
  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昆明市委、市政府深知开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活动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开展这项活动,不但有利于昆明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有利于保护“天蓝、水清、地绿”的城市生态环境,把人、水和谐落到实处,为子孙后代留下碧水青山;为现代新昆明的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为此,昆明市委、市政府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明确提出了“四创两争”的战略目标。把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纳入了“四创两争”工作,作为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之一,作为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的重要途径之一,作为加强和提高执政能力、改善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把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活动贯穿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中,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产紧密联系起来,切实抓紧做好。
  创建之路
  昆明的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启动后,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是一个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经济建设和市民生活的各个方面,涉及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高度重视并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2004年,昆明正式成立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政策法规和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特别是2008年以来,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项创建工作,市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明确提出了“四创两争”工作目标和任务,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被列为“四创两争”的重要工作之一。
  2008年4月8日,昆明又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总指挥长的市“四创两争”工作总指挥部及办公室,下设由分管副市长任分指挥长的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分指挥部,并在市节水办设立了分指挥部办公室。在创建过程中,主城各区政府、市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互相配合、齐心协力、积极行动,扎实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和浓厚的创建氛围。
  在原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2006年重新修订并印发实施《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后,昆明又及时组织学习,在对照新的考核标准和昆明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及修改的基础上,重新印发了《昆明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新《方案》对各项新考核标准和要求逐一进行了分解,把创建任务和考核目标逐一细化,层层落实到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同时,主城四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管委会相应成立了创建办公室,各相关单位明确了负责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市、区两级建立健全了创建网络,完善了创建协调和目督工作机制。
  加强制度创新 健全政策法规
  多年来,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的建设,先后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先后制订和修订出台了《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昆明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处罚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城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资金补助实施办法》、《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定》和《昆明市再生水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法开展城市节水和供水、地下水保护等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创建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考核标准或导则等要求及城市节水管理需要,市级相关部门近几年来还进一步制定实施了《昆明市城市计划用水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昆明市非居民用水单位水量平衡测试规范》、《关于在全市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禁止使用淘汰用水器具的通告》、《昆明市新建项目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的通知》、《昆明市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实施细则》、《昆明市创建节水小区考核标准》、《昆明市城市节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部门规范性文件,对城市节水管理、节水技术和节水器具推广、节水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昆明已基本健全了水资源管理的法规体系,为顺利开展创建工作和推进城市节水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使昆明水资源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城市节水和再生水利用专业规划的编制完成和实施,为指导昆明城市节水和再生水利用奠定了基础。
  广泛宣传增强节水意识
  昆明深知,在建章立制的同时,市民的参与是创建成功的关键。
  多年来,昆明紧紧围绕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这个中心和目标,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印制节水宣传手册、宣传画、不干胶标语牌,汇编节水文件技术资料等形式,以“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为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一系列日常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和节水工作。同时,以每年组织开展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及“全国科普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节水宣传上广场、进单位、进社区等活动。结合节水小区的创建,专门编印针对家庭的节水宣传手册,发放给居民。
  昆明开展的节水主题宣传也同样有声有色,以“节水从小学生抓起,节水宣传进学校”为宣传切入点,深入昆明市中小学校进行节水科普宣讲,免费印发节水宣传资料,向广大中小学师生普及节水常识、宣传节水经验和办法,培养学生从小养成“爱水、惜水、节水”的好习惯,带动和影响每个家庭自觉节水。
  通过多年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昆明市民和企业(单位)的科学合理用水、节约用水的意识已不断增强。
  全面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
  2006年,昆明重新修订实施了《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条例》具体规定所有新、改、扩建建设项目,都必须按照节水“三同时”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同期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自2006年12月底新建项目节水措施方案审查正式进入市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办理以来,昆明主城、呈贡新区范围内的所有新、改、扩建建设项目都由市节水办和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把关。通过环保、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滇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在环评、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房屋预售许可、房屋产权证明、排水许可证办理等行政审批环节的配合把关,节水“三同时”制度已得到全面实施。自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以来,已对昆明主城、呈贡新区范围内的700多个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了节水措施方案审查把关,审查意见明确要求节水设施特别是符合再生水利用设施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条件的新建项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期配套建设和竣工验收。
  强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
  几年来,昆明还通过新建市政污(雨)水收集主次(支)管网,实施市政和庭院雨污分流工程,不断扩大市政污水收集管网的覆盖范围。主城新建和改扩建后的8座污水处理厂的日设计处理能力已从58万立方米提高到110.5万立方米。同时,对市政污水收集管网未覆盖区域的单位、集镇、村庄,采取就地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方式收集处理污水。目前昆明主城污水处理率已达到96.89%。待环湖截污工程完工后,昆明的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率还将进一步提高。
  污水处理再生利用是节约替代优质水资源、削减水污染负荷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开辟新水源的一条最直接的途径。昆明市高度重视再生水利用工作,积极推进再生水的利用。昆明的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昆明城市再生水利用分集中和分散两种形式。
  昆明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设,在第一至六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再生水站,设计处理规模和供水能力为每天3.1万立方米,共设置了25个再生水取水点,新铺设再生水输水主干管30多公里,将再生水供给单位、小区和市政用于绿化、冲厕等。同时,将新建的2座污水处理厂和改扩建的六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和提升为国家一级A标排放水水质,达到国家污水处理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的再生水,回用于城市河道、公园作为生态景观补充用水。
  在建设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时,昆明则采取了因地制宜的原则。昆明的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开始于1998年,特别是近几年来,昆明把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建设作为节约替代优质水资源,从源头削减水污染负荷,治理滇池及入湖河道的一项重要措施强力推进。通过建立完善再生水利用的相关法规政策,为全面推动昆明城市分散式再生利用设施的建设和再生水的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
  昆明明确要求,新建工程项目符合建设条件的,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期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原已建成的工程项目不能使用集中供给再生水的,特别是对污水外排不能接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的单位(小区),必须自建或采取“拼户、拼区、拼院”方式,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所有外排污水做到全收集处理,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
  为鼓励相关单位(小区)积极补建再生水利用设施和利用再生水,昆明还在全国率先出台并实施了再生水设施建设和再生水利用补助政策。对在2009年底前补建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单位(小区),由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建设资金补助;在水质按月抽检达标的基础上,对再生水设施产权单位或运行管理单位,按照实际处理利用的水量给予每立方米0.7元的资金补助。
  在要求“硬件”设施必须达标的同时,昆明对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行监管的“软件”也得到了加强:每年一次对设施运行管理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对申请再生水回用补助的设施产权单位或运行管理单位,由市节水办委托具有水质检测资质的单位,每月对处理出水进行一次水质抽检,对再生水设施用水计量水表实行铅封,每月到现场抄表和进行运行检查。对其它未申请回用补助的,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抄表和检查,每年随机进行一次水质抽检。
  截止2010年11月,昆明已建成265座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总设计处理规模累计达9.05万立方米/日。通过强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的再生利用和分散式污水处理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工作,昆明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已达到64.9%。
  以创建为契机夯实节水管理
  通过创建,昆明节水的各项工作都得到了夯实。
  自创建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昆明进一步加大了对用水器具销售、使用的管理。市、区两级工商部门先后三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淘汰型用水器具销售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市区各用水器具销售市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从源头上杜绝淘汰器具的上市销售;市节水办及区相关部门加大对各用水户的日常用水管理及执法力度,深入各企业、单位和居民社区,进行用水器具的现场检查,对在用的国家明令淘汰型用水器具进行限期整改;市节水办还对省级及以上学校和医院、民航、铁路系统等公共用水单位的用水器具组织专项检查,对淘汰型用水器具要求限期更换;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更换和使用节水型器具,并加强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目前,城区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环卫公厕以及公共场所等单位的淘汰型用水器具已按要求改造完毕,经抽查,未发现有国家明令淘汰的生活用水器具。
  节水型企业(单位)和节水小区的创建及稳步推进企业(单位)的水平衡测试,则不断完善了用水户的用水节水基础管理,提高了用水户的合理用水水平。昆明1996年开始开展企业(单位)水平衡测试工作,要求企业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同时,坚持把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作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基础工作来抓,并根据原建设部出台的《节水型企业目标导则》,及时制定了《昆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实施细则》和《昆明市节水小区考核标准》组织创建。目前,全市已有62家企业(单位)报经云南省住建厅批准被授予“节水型企业(单位)”称号。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达到18.78%,为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昆明还组织开展了节水小区创建,已有30个小区创建达标。
  昆明还加强了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施工场地、公共设施的执法检查,对浪费用水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对浪费用水、漏水等举报、“12345”热线电话举报的浪费用水等及时查处。切实加强对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行和再生水利用的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另外,昆明通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开发运用了比较成熟的节水管理软件《昆明市节水信息管理系统》和《节水信使》通知系统,对计划用水户实行了信息化管理。
  一份耕耘 一份收获
  昆明围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各项考核指标和要求,经过多年坚持不懈、扎实有效的工作,城市科学用水、合理用水、节约用水的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截至2009年底,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的6项基本条件和19项考核指标自查,昆明主城建成区已达到考核要求。其中万元GDP取水量为21.56立方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为10.38立方米/万元,均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6.89%,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64.9%,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为13.75%,节水型企业覆盖率已达到18.78%,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5.2%,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已达到100%,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118.5升/人•日。
  城市节水工作任重而道远。昆明将进一步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强化城市节水管理、推动节水技术进步,不断开创节水工作新局面,努力建设生态文明城市。
  严格实行
  计划用水管理
  昆明自1982年以来,就坚持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对城市非居民用水户严格实行计划(定额)用水管理,超计划和定额用水的,按规定严格收缴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目前,已将主城区内的2500多非居民用水户纳入了计划用水管理,每年两次编制和下达月用水计划指标,按月考核。通过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的实施,促进了各计划用水户切实加强用水节水管理,不断改进用水生产工艺和技术,选用节水型器具,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自2002年开始,昆明就开始对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用水的居民户执行了阶梯式计量水价。通过价格杠杆作用,促进了广大居民用水户自觉节水,一水多用。
  切实加强
  地下水资源管理
  为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遵循“保护优先、统一规划、严格管理、科学开发、节约使用和采补平衡”的原则,2008年以来,昆明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滇池流域及安宁市地下水清理整顿实施方案》,依法对滇池流域的地下取水进行清理整顿,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地下水水井实施全面整治和封停,禁止新开凿地下水井。
  在市、区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和地下水取水户的支持下,封停工作得到强力推进,建立了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达到“统一规划,综合治理,限量限采,最终实现全面禁采,合理开发利用”的目标。近两年来,昆明滇池流域已封停(填)地下水井296口,切实保护了地下水资源。
  雨水收集利用
  启动实施
  昆明于2003年开始开展雨水收集利用的研究工作,并编制完成了《昆明市雨水、污水资源化利用可行性研究报告》。2008年,昆明已在濒临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金殿公园、世博生态城等单位建设了雨水利用示范工程。
  为推进昆明的雨水利用工作,2009年8月,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定》,并将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纳入了节水“三同时”管理,通过节水措施方案的审查,对符合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条件的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要求建设单位同期配套建设。
  截止目前,已有160个新建工程项目经审查符合同期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条件。2009年,昆明建设的二环快速道路系统和11条道路的改扩建工程同期配套建设了雨水收集设施。随着《规定》的贯彻实施,昆明的雨水利用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努力降低城市
  供水管网漏损率
  近几年来,昆明围绕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打好攻坚战。
  昆明通用水务公司以强化管理为基础,以管网检漏为关键,以管网改造为长远性基本措施,多策并举,努力降低漏失率:通过公司自检和外聘第三方检漏,对昆明主城二环路以内供水管网实现一年两检,对二环路以外供水管网实现一年一检,共减少漏损水量4890万立方米;完成了235只15年表龄水表更换及跟踪分析评估,定期对出厂水流量计进行检测,确保出厂水计量准确;完成了199个小区管理的泵站(水池和水塔)溢流口检查;完成了162台泄水阀排气阀巡查和检查工作;结合城市道路的改、扩建,对供水管网改造更新28公里,改造小区管网26公里;完成了城区北郊盘龙江以东121平方公里,965公里供水管网的探测和检修工作,公司继续与检漏公司合作开展探测工作,将完成43.82平方公里,591.44公里供水管道的探测任务;同时,加大供水监察和执法力度,查处非法偷水、用水行为。
  2009年,昆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已低于17%的管网漏损率修正值。
  重视节水
  科研投入
  昆明非常重视和开展节水科研。2007年以来,昆明市政府与联合国人居署(UN-HABITAT)联合开展《昆明市节约用水和用水需求管理项目》的研究工作,具体由市节水办承担研究。项目围绕用水评估、水需求计划、再生水利用评估及示范工程等五个子课题开展。通过近两年的研究,部分项目已圆满完成,项目预计将在2010年底全部完成。课题的开展促进了昆明与国外先进的水需求管理模式的接轨,并将进一步提高昆明的城市节水管理的科学水平。
  多年来,昆明非常重视企业的节水工艺技术改造工作,积极推广运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特别是2008年以来,市经委通过对滇池流域的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积极淘汰落后产能、推广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投入200万元专项资金开发和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市科技局根据《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资源高效利用与节能降耗技术开发”及“滇池流域水污染控制治理及水资源保护技术”等方面的要求,在节水科研及技术推广方面积极支持泡沫式节水生态厕所技术设备的优化和开发、新型规模化再生水处理与应用技术中心建设和雨水收集利用技术示范工程3个项目。投入科技经费910万元。2009年,昆明市实施了“滇池流域水污染控制治理及水资源技术”科技计划,支持相关企业实施了“松花坝水源区水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等5个水资源保护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共投入科技经费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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