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来国际最老品牌网

保定市水资源管理步入最严苛时代

发布时间:2011/01/20

    来自保定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消息,伴随《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1月1日起施行,保定市水资源管理进入有史以来最严格时代。今后,擅自开凿取水井取水的,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私接管道取水,擅自拆改计量设施的,最高将被处以10万元罚款。

    《保定市第二次水资源评价报告》显示,保定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9.78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为282立方米,不足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七分之一。按照国际公认的人均500立方米的极度缺水线标准评价,我市已属极度缺水地区,水资源的短缺已成为制约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实施前,由于我省地方法规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制性不够,非法开采地下水、浪费用水等行为屡禁不止。

    据介绍,《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以及水害防治,纳入法治轨道,不仅设定了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和限制纳污指标体系三条红线,而且在水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配置、水资源节约使用上,细化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举措——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按照“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进行水资源论证。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采用节水型工艺、设备和器具,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已建成的建设项目,用水设施、设备和器具不符合节水要求的,应当进行技术改造,更换为节水型设施、设备和器具。

    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任何施工单位不得为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凿取水井。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对地下水的有效补给。对于擅自开凿取水井取水的,依法最高将处以10万元罚款。对于私自为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凿取水井的,最高将处3万元罚款。

    限制高耗水产业,鼓励高效节水产业。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严格工业企业执行用水定额标准,实行用水差别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改进用水工艺,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废水处理综合利用等措施,降低用水单耗,提高水的利用率。

    鼓励和提倡企业使用再生水。加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新建供水设施的同时,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的,逐步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单位和个人可依法有偿转让其节约的水资源。农业用水实行节水奖励政策,对定额内用水的根据节水量给予奖励。

    在洗浴、洗车等高耗水服务行业推广符合国家规定的节水工艺,安装、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根据用水定额制定并实施节水计划。不同性质的混合用水分别安装计量设施。对经营洗浴、洗车等高耗水的服务行业未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节水工艺,安装、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私接管道取水,擅自拆改计量设施的,依据水法实施办法,自今年开始,将被处以最高10万元罚款。对于未按规定安装计量设备或者未及时更换已损坏的计量设备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用水量。
 

上一篇 : 全省用水总量连续七年零增长

下一篇 : 今年甘肃省拟推广高效农田节水技...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