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1/24
目前有关部门规定的冬季居民室内供热标准温度为18度,这与国家《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中规定的“冬季室内舒适性温度应在18~22摄氏度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
省政协委员、省中医研究院院长王学军建议将哈尔滨市的冬季居民室内供热标准温度由18度提高至21度。
王学军说,居民室内温度为18度,这个温度青壮年尚可接受,对于年老体弱的老年人和抵抗力差的儿童来说有些偏低,对于有病人的家庭来说更显温度不够。冬季18度的室内温度不适用于我省许多公共场所,如医院、幼儿园、学校和宾馆等。以往哈尔滨市冬季一个最大的特点是“室外冰天雪地、室内温暖如春”,但是近年来,哈尔滨市是室外寒冷、室内也不暖和,供热问题已成为长期不能得到很好解决的难题。近些年,入冬后哈尔滨市有很多人到海南去避寒,室外天气寒冷固然是主要原因,但也不能不排除室内温度过低的因素。这部分人将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带到海南,这对我省经济发展不利。哈尔滨市只有将暖屋子的优势延续下去才能增强吸引力,同时也能避免人才流失和人员外流。
王学军委员说,有关部门将18度的室温定为供热温度,这就使一些供热企业产生“居民室内温度达到18度就算达标”的误解,其中甚至包括一些国有大型供热企业。利来国际最老品牌网从一些物业公司了解到,一些国有供热企业接手小区供热服务后,居民的室内温度不升反降,这引起居民的普遍不满,对此企业工作人员却公开宣称“18度的温度是市政府定的,要告就去告市政府”。尤其是今年入冬初期,一些国有大型供热企业屡次出现供热安全事故,致使数万户居民的供热受到严重影响,不少群众也普遍反映今年哈尔滨市的供热温度较去年有所下降。一些国有供热企业的这种行为不但损害了广大百姓的利益,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为此,王学军委员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成立专门机构监督供热企业,建议分两次收取供热费,即:采暖期开始前收取一半的供热费,另一半到采暖期结束时再收取。对于供热不达标的企业,居民在交纳剩余热费时可按有关规定少交部分热费,这样可以有效遏制供热温度不达标现象的发生。
招 聘:0371-56160813 56160815
供 应:0371-56160827
销 售:0371-56160852 56160853(国内)
Sales :+86-371-56160869(Overseas)
售 后:15639253870 15639256972
15639258732 0371-56160944 67985258
办 公:0371-56160808
投 诉:0371-56160812 m13949815205@163.com
网 址://wky71.com
E-mail :info@wky71.com(国内)
export@wky71.com(Overseas)
地 址:郑州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松路252号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