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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针对性法律规定 申城一些地区燃气盗窃案件高发

发布时间:2011/02/12

    春节期间,在本市桃浦、江桥、彭浦等一些区域,盗窃燃气情况出现高发苗头。宝山一家餐饮公司私接管道被上海燃气市北销售公司发现时,其窃气时间已长达5年,初步估算窃气金额高达上百万元。

    自2009年底上海审理“窃气第一案”以来,司法机关已陆续处理数起窃气案件。然而记者从燃气企业获悉,由于缺乏法律上的明文规定,一些市民和企业形成“偷燃气不算偷”、“燃气是国家的,不用白不用”的错误思想,导致这一情况仍在不少地区存在。

    近日,本市燃气企业和检察机关正在调研窃气行为的法律适用与立法问题,他们呼吁立法机关参照《电力法》有关规定,尽快明确窃气与窃电同属违法行为,遏制窃气情况的蔓延趋势。

    私接管道省钱有“方”

    梅川路上的鸿兴坊私房菜餐厅里有一堵夹墙,别说外人不知道,就连不少员工也不知道墙里的秘密。直到燃气安检人员不久前根据线索砸开这堵藏在冰箱后的夹墙,把餐厅老板在墙内私接的燃气管道开关抓了个现行,大家才恍然大悟:怪不得餐厅生意红火,每月支付的燃气费却少得不相称。原来,餐厅在正常管道外,私自接通了一根管道,绕越燃气计量表盗用燃气。

    据了解,上海已多次发生由于私自改造管道或表具造成燃气泄漏的安全事故。例如银杏路一用户私拆煤气总管,改装后接入自用管,在窃气过程中造成2人中毒死亡。2007年至2010年,本市因用户盗窃燃气直接引发的燃气事故共15起,其中4起发生爆炸,共造成20人燃气中毒,8人死亡。

    教唆窃气事后敲诈

    近年来常有一些不法分子散发广告,收费为市民和企业改装燃气表具和管道,教唆窃气。日前,警方捣毁一个自称“上海市沪西节能公司”的犯罪团伙。犯罪分子在全市各区,以200元至3200元不等的费用为20余户市民私自改动表具。个别不法分子在收费改装后,还以威胁举报为由敲诈客户。检察机关已对涉案人员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此案的侦破和审理虽打击了不法分子的气焰,使原先街头常见的“小广告”在一段时间内销声匿迹,但燃气企业和司法机关仍然发现有市民怀侥幸心理,认为燃气是国家财产,教唆窃气和窃气行为只是占小便宜,不算违法犯罪,所以,“小广告”的生存空间依然存在。

    调查发现,窃气主要有4种手段:改装、损坏燃气表;私接私装管线、设施;绕越法定用气计量装置;私挖地下管道镶接支管。由于隐蔽性较强,较难被及时发现,不断“推陈出新”的窃气手段更令有关部门防不胜防。

    燃气属于国家能源范畴,盗窃燃气不仅损害燃气企业的合法财产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也是对公共资源的非法侵占。燃气企业和司法机关在呼吁市民改变观念、加强诚信的同时,也呼吁立法机关针对目前法律适用依据严重缺失、相关判例畸少、配合工作机制不足的困难局面,加快立法,加大对窃气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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