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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德州市将在三区内已实行一户一表的用户中实行阶梯水价

发布时间:2016/04/27

 

    4月5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自7月1日起德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将实行阶梯水价。此次水价调整范围将在三区内已实行一户一表的用户中开展。

    阶梯水价调整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分为三个阶梯,水价逐级递增,按级计收费用。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44立方米以下,水价为每立方米2.95元;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44—206立方米,水价为每立方米3.8元;
    第三阶梯:年用水量在206立方米以上,水价为每立方米6.35元。
    特种用水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4.92元 调整为每立方米7.42元。

    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保持不变,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   来源:德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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