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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人大常委会:城市供热管理地方性法规将出台

发布时间:2011/01/14

    今年,备受沈城市民关注的供热管理地方性法规有望出台,从而依法维护沈城供热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1月13日,记者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获悉,目前,除了这件“沈阳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已经列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另有几件地方性法规也将于今年制定和修订。

    按照“法为民所立”的工作理念,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思路,优先安排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把关系沈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立法选项重点。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制定“沈阳市义务教育条例”,着力解决“择校热”问题,维护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定“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加快促进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推动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制定“沈阳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和保障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今年还计划修订《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继续审议“沈阳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并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使地方性法规更加符合沈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记者郭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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